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
壹→ 《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过境)易感动物和动物产品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进行修订并更名为《山东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过境)易感动物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贰→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可在无疫区与缓冲区或监测区交界的主要道路上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在无疫区外发生规定动物疫病时,可设立临时性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运输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入无疫区的规定:需提供有效检疫证明,承运人凭此承运;公路运输动物、动物产品需经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
叁→ 特定情况下的规定:在跨省调运种畜禽等特定情况下,需要提供7日内实验室检测报告(如猪瘟、小反刍兽疫等)。这一规定虽然针对的是种畜禽,但它也暗示了在跨省调运动物时,疫病检测报告可能是必要的。
肆→ 实施范围:免疫无疫区和缓冲区内对规定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计划:由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免疫档案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并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场所要求:动物繁殖、饲养、收购等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山东入境防疫新规定
壹→ 上海: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检测。在集中隔离期间,入境人员需在指定场所接受医学观察;社区健康检测期间,需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进行健康监测。苏浙皖(3+11转运隔离):对于从部分国家入境的人员,在入境地实施3天集中隔离后,闭环转运至目的地实施11天居家隔离。
贰→ 对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即高风险区外溢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隔离第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叁→ 山东省:入境人员需提前3天报备,入境后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安徽省:入境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7天自我健康管理。湖南省:入境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社区健康监测。浙江省:入境后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7天社区健康监测。
肆→ 乡镇要组织村居通过多种渠道,了解辖区内山东籍境外人员有关情况,走访境外人员在鲁家庭成员及其亲属,宣传防疫政策规定,及时掌握境外人员信息和回国意愿。
伍→ 部分国家仍要求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例如美国、日本等国在特定时期可能恢复核酸查验。部分国家已全面取消核酸要求,但可能需提供疫苗接种证明或进行入境后检测。建议提前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官网或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平台查询目的地最新政策。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的法律责任章节详细规定了对违反条例各项规定的处罚措施。第四十三条,若违反免疫接种和消毒规定,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会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如不改正,则会实施强制免疫接种和消毒。第四十四条,对违反生产经营活动规定者,监督机构会给予警告,要求改正,拒不改正则面临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实施范围:免疫无疫区和缓冲区内对规定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免疫计划:由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免疫档案管理: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并发放动物免疫证明。动物防疫条件:场所要求:动物繁殖、饲养、收购等场所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

在山东省,个人屠宰牛羊需要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以下是关于办理该证件的详细解了解相关法规 根据《山东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相关规定,畜禽屠宰厂(场)应当具备相应的动物防疫条件。
第二十八条 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应当按照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相应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因重大疫情防控需要设立的检查站、消毒站,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检查、消毒任务。
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2021修正)
壹→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贰→ 关于山东省屠宰未经产地检疫生猪的法律后果,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综合判定。
叁→ 该《规定》的修订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第二次修订)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9月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7号修订)等法律法规。修订内容:取消动物产品相关要求:对进入山东省的动物产品,取消了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检查环节。
肆→ 动物防疫法2021对养狗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定期免疫接种:单位和个人饲养狗的,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这是为了预防狂犬病等疫病的传播,保护人类和动物的健康。申请登记:饲养狗的单位和个人需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伍→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